朝陽科技大學
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263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湛明暉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四年制4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介紹
第02週:我國傳播法 規範體系
第03週:我國有線電視經營之法規與現況分析
第04週:傳播倫理與媒介第四權
第05週: 作業__媒介第四權問題與探討
第06週:電視新聞報導 法規與倫理
第07週:傳播誹謗與隱私保護
第08週:網路時代的新聞報導與著作權
第09週:情色資訊、兒少保護與表意自由
第10週:期中考
第11週:廣告代理與公關業之倫理 1718
第12週:廣告自律
第13週:虛偽不實廣告與吹牛廣告
第14週:食品廣告與化妝品廣告之倫理與法規
第15週:競選廣告與藥物廣告之倫理與法規
第16週:公平交易法
第17週:傳播現象與媒體素養、良知與實踐:傳播倫理與法規的重構
第18週:期末報告

成績及評量方式
平時作業:30%
期中考:30%
期末考:4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傳播倫理與法規鈕則勳、賴祥蔚威士曼(教科書)
2.(自製教材)

參考資料
書名:大眾傳播法 作者:尤英夫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新學林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pvsvideo/
E-Mail: pvsvideo@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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