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7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360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黃中興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四年制4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變動中的傳播法
第02週:傳播媒體的發展
第03週:傳播的法律規範
第04週:憲法對傳播行為的保障
第05週:第四權與媒體近用權
第06週:法律對傳播行為的保障
第07週:著作權與媒體傳播
第08週:法規上的傳播媒體的義務(更正與答辯)
第09週:法規上的傳播媒體的義務(節目與廣告分離)
第10週:媒體廣告的法律規範
第11週:置入性行銷與贊助廣告
第12週:評論節目與節目分級
第13週:節目與廣告管理
第14週:傳播媒體在人格權上的保護
第15週:傳播媒體在兒少福利與權利上的保護
第16週:傳播媒體在犯罪報導上的界限
第17週:人物訪談與採訪報導
第18週:媒體經營與公平交易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中報告:25%
期末報告:25%
出勤考核:20%
課堂討論: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傳播法之基礎理論與實務蕭文生元照(教科書)
2.資訊法楊智傑五南(教科書)
3.大眾傳播法尤英夫新學林(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boxofo/
E-Mail: boxofo@cyut.edu.tw
Office Hour:
分機:
[關閉] [列印]
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不法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