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1067 中文科名 信託實務
授課教師 蔡敏川 開課單位 財務金融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選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能力指標關聯度:
核心能力能力指標高度關聯中度關聯低度關聯
倫理道德實踐與終身學習能力。熟知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及施行細則並遵循之。
倫理道德實踐與終身學習能力。嚴守職業倫理與道德。
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善盡財務管理責任,妥善維持、監督、管控與規劃財務資源的使用。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信託是指以受託人的地位,按照特定的目的收受、經理運用信託資金與管理信託財產,是資產管理的重要方式。透過信託來規劃、管理、運用與保全財產,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在台灣,由於信託相關法令立法通過,使得國人能與歐、美等已開發國家的國民一樣,享受信託的好處。本課程將分兩部份進行介紹:1.信託法規、 2.信託實務。

1.使學生能建立信託業務及運作架構之整體概念
2.瞭解信託之各項作業方式及法令規範內涵
3.瞭解信託業務之實務操作與運作模式

Given the popular application of trust services in the U.S., Europe, and Japan, as well as the long term positive effect of trust business on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ssets management of the people in Taiwan, the R.O.C. government published the “Trust Law” and “Trust Enterprise Act” in 1996 and 2000, respectively, marking a milestone for Taiwan’s trust industry. The Practice in Trust Fund consists of three interrelated areas: (1) the Trust concept; (2) Trust laws and regulations; (3) functions of trust businesses in line with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金錢信託
第02週:金錢信託
第03週:金錢信託
第04週:金錢信託
第05週:企業員工持股信託
第06週:企業員工持股信託
第07週:有價證券信託
第08週:有價證券信託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不動產信託
第11週:不動產信託
第12週:金融資產證券化
第13週:金融資產證券化
第14週:保管銀行業務
第15週:保管銀行業務
第16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第17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末考:30%
期中考:30%
平時作業及出席:4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另參考信託公會之信託與我、台灣金融研訓院之信託業務員資格測驗講義(自製教材)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vincent1313/
E-Mail: vincent13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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