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2173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馬立君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能力指標關聯度:
核心能力能力指標高度關聯中度關聯低度關聯
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訊息思辨
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人文素養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態度呈現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新聞倫理認知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教科書簡介
第02週:我國傳播法規範體系
第03週:憲法與言論自由
第04週:個資法與隱私權保護
第05週:個資法與新聞報導
第06週:誹謗與新聞報導
第07週:業界演講
第08週:網路時代的誹謗議題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著作權法簡介
第11週:著作權法與新聞報導
第12週:網路時代的著作權議題
第13週:NCC組織與主要權責
第14週:廣電節目倫理與法規1
第15週:廣電節目倫理與法規2
第16週:廣告倫理與法規1
第17週:廣告倫理與法規2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出席率:10%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小組期末書面報告: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傳播倫理與法規鈕則勳、賴祥蔚主編新北市:揚智文化978-986-298-174-020152rd(教科書)

參考資料
書名:傳播策略與法規 作者:馬立君自編講義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自編講義
書名:傳播倫理與法規 作者:鈕澤勳、賴祥蔚 出版年(西元):2015 出版社:揚智文化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lcma/
E-Mail: lcma@gm.cyut.edu.tw
Office Hour:
星期二,第3~4節,地點:R-336;
星期三,第3~4節,地點:R-336;
分機: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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