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0058 中文科名 法律與生活
授課教師 張本圳 開課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0年級 1班
修習別 校訂必修(社會課群)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能力指標關聯度:
核心能力能力指標高度關聯中度關聯低度關聯
民主溝通與意見表達能力會依據不同對象,運用適當方法技巧清楚表達及對話。
多元文化涵養與賞析能力能了解國內各族群之文化,並能表達相互尊重之意見。
多元文化涵養與賞析能力能了解外國之文化,並能表達相互尊重之意見。
敬業樂群與公共參與能力~了解並確實遵循組織之紀律、制度與工作規範。
敬業樂群與公共參與能力~能對公共事務勇於表達意見,並能適時採取行動。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現代國家法治為世界社會潮流之主幹,為使全民瞭解法律的基本規範。本課程即為補足過去教育中所欠缺的法治教育。提供數項實例,以具體生活經驗引領學生進入法律領域之思考,以學習此項社會科學之哲學。培養具備法政與社會科學知識、民主與法治素養,以及獨立思考判斷能力之人才

1.培養學生兼通法律、政治與社會教育之精 神
2.達到人與社會之圓融境地
3.同時訓練學生具備法政與社會科學知識、 民主與法治素養
4.獨立思考判斷能力之人才
5.建構及增進表達能力

Modern legal systems are mainstream today because citizens are able to understand the basic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law. As such,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add to and supplement the rule of law perspective from previous course offerings. Using empirical data and real world experience, this class guides students in making legal analysis and learning the main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in philosophy of law. Furthermore, this class aims to develop individuals who have the ability to make independent judgment with political, legal, and societal knowledge along with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rule of man and the rule of law.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法律語言之介紹
第02週:法例,自然人與行為能力,人格權之保護1
第03週:自然人與行為能力,人格權之保護2
第04週:法人,物
第05週:意思表示與條件
第06週:代理
第07週:法律行為之效力與期日期間
第08週:時效與權利之行使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契約,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第11週:侵權行為
第12週:債之效力,債權讓與與債務承擔
第13週:買賣,委任,經理,保證
第14週:物權之變動
第15週:結婚與離婚,夫妻財產制
第16週:繼承與遺囑
第17週:複習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平時:40%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特種考試.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原住民族考試三等、四等考試行政人員

主要教材
1.實用民法概要.劉振鯤元照出版(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
E-Mail: wuyeh@ms13.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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