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4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2166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賴富山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 B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能力指標關聯度
核心能力能力指標高度
關聯
中度
關聯
低度
關聯
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訊息思辨
人文素養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態度呈現
新聞倫理認知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說明與要求
第02週:法學基本概念
第03週:誹謗罪
第04週:誹謗罪
第05週:隱私權(妨害祕密
第06週:隱私權(妨害祕密
第07週:妨害風化(猥褻罪)與兒少保護
第08週:妨害風化(猥褻罪)與兒少保護
第09週:期中考試週
第10週:肖像權
第11週:著作權
第12週:著作權
第13週:著作權
第14週:廣告法規
第15週: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規範取向
第16週:期末報告分享
第17週:期末報告分享
第18週:期末報告分享

成績及評量方式
情意態度(出席與課堂參與):20%:20%
小考與作業:20%:20%
期中考:30%:30%
期末報告:30%: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 書名:大眾傳播法 作者:尤英夫 出版社:台北:新學林 (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clkuo/
E-Mail: clkuo@cyut.edu.tw
Office Hour:
分機:
[關閉] [列印]
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不法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