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401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賴富山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四年制4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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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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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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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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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
傳播實務企劃、製作與發展專案之能力。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
國際視野之多元傳播專業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簡介
第02週:台灣傳播法規範體系
第03週:新聞自由
第04週: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
第05週:媒體審判
第06週:新聞倫理與法規
第07週:電視新聞報導法規與倫理
第08週:傳播誹謗與隱私保護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情色資訊、兒少保護與表意自由
第11週:廣告倫理與法規
第12週:競選廣告與藥物廣告之倫理與法規
第13週:如何杜絕政府隱藏式宣傳
第14週:台灣媒體亂象
第15週:台灣媒體亂象
第16週:兩岸傳播交流法規
第17週: 傳播現象與媒體素養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平時作業及出席:30%
口頭報告:10%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 書名:傳繙倫理與法規 作者:鈕則勳 出版社:威仕曼 ISBN:9789868574687 出版年:2011 版次:1 (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
E-Mail: @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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