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040 中文科名 民法
授課教師 黃耀南 開課單位 企業管理系
學分數 3 修課時數 3 開課班級 四年制1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選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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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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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關聯
低度
關聯
專業倫理與團隊合作態度。
自主學習與終身學習態度。
產業趨勢與國際視野洞察能力。
管理問題辨識與分析能力。
創意與創新能力。
流程企劃與分析能力。
行銷與業務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民法以其為民商法結構之基礎,相當適合成為進階商法之入門課程。本課程經適當之整理,以滿管理學院學生之需求。課程中以締結契約之程序及損害賠償之請求議題為論述重心。經過本授課內容之訓練,學生可期待具商業交易法律效果之一般知識。

1.具備基礎契約建構分析能力。
2.培養權利能力概念。
3.養成物之法律分類智能。
4.形成意思表示解析之認識。

Civil Law as the foundation of civil and business legal structure is ideal for serving as the introductory course of the more advanced business Laws. This course is well tailored to suit the needs of students of management school. Of particular interests would be the process of contract formation and seeking of damages. After training of the class materials,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have general knowledge of the legal effects concerning commercial trade.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民法體系概念簡介
第02週:權利主體-自然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第03週:權利主體-人格權保護
第04週:權利主體-法人-種類-能力-案例分析
第05週:權利客體-物-不動產-動產-案例分析
第06週:法律行為-意義-分類-種類-消滅時效-案例分析
第07週:債總-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案例分析
第08週:案例分析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債各-借貸-寄託
第11週:-案例分析
第12週: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動產所有權-共有-抵押權
第13週:地上權-留置權-質權-占有
第14週:親屬編-親屬種類-結婚-夫妻財產制種類-法定財產制
第15週:離婚方式原因-效力-案例分析
第16週:父母子女-收養制度-扶養-
第17週:繼承編-法定繼承人順序-應繼分-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案例分析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末考:30%
平時作業及出席:40%
期中考: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高考一般行政類

主要教材
1.民法概要 陳聰富著(教科書)

參考資料
書名:民法概要 作者:陳聰富 出版年(西元):2012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
E-Mail: a831799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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