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2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402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周雲慧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四年制4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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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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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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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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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
傳播實務企劃、製作與發展專案之能力。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
國際視野之多元傳播專業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導論
第02週:憲法---傳播基本人權
第03週:新聞自由
第04週:通訊傳播基本法
第05週:電信法
第06週:廣播電視法
第07週:,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08週: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09週:個案研究
第10週:消費者保護法
第11週:公平交易法
第12週:個案研究
第13週: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14週:著作權法
第15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16週:隱私權
第17週:國家安全
第18週:誹謗 ◎繳交期末報告

成績及評量方式
出席率:20%
學習態度:20%
期末個人報告:6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傳播法規(2003)五南編輯部(教科書)
2.大眾傳播法(2008)尤英夫,新學林出版(教科書)
3.通訊傳播法規彙編(2009)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教科書)
4.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案例選輯(民97)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yunhui58/
E-Mail: yunhui58@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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