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2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1577 中文科名 民法概要
授課教師 伍勝民 開課單位 營建工程系
學分數 3 修課時數 3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1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選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關聯
中度
關聯
中低
關聯
低度
關聯
工程知識、科學或數學運用能力。
實驗設計、執行、分析及解釋數據能力。
營建工程實務操作及工具應用能力。
營建工程構件設計或流程規劃能力。
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問題之發掘、分析及處理能力。
營建工程技術與時事議題之終生學習能力。
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認知。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之主要內容為基本理論之闡述及案例分析,從中教導學生有關財產及身份關係應有之法律常識。包括:

1.民法總則
2.債
3.物權
4.親屬
5.繼承

This is a basic and required course, through which students may have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our Civil Code and private law system.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enhance students’ methodology of legal analysis, especially by emphasizing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and various categories of contracts. One purpose of this course design is for students’ future advanced studying of business law and other financial law courses .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一.民法概說
第02週:一.民法概說
第03週:二.人.物.行為.期間.時效等[總則]
第04週:二.人.物.行為.期間.時效等[總則]
第05週:二.人.物.行為.期間.時效等[總則]
第06週:三.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與消滅
第07週:三.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與消滅
第08週:三.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與消滅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四.各種契約簡介
第11週:四.各種契約簡介
第12週:五.物權
第13週:五.物權
第14週:五.物權
第15週:六.親屬與婚姻
第16週:六.親屬與婚姻
第17週:七.繼承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中考:30%
隨堂模擬測驗:30%
期末考:30%
平時作業及出席:1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月旦小六法 (陳聰富著,新版,元照出版)(教科書)
2.民法概要 (陳聰富著,新版,元照出版)(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swu/
E-Mail: swu@cyut.edu.tw
Office Hour:
星期一,第5~6節,地點:E-401;
星期二,第3~4節,地點:E-401;
分機: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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