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069 中文科名 商事法
授課教師 黃秀惠 開課單位 企業管理系
學分數 3 修課時數 3 開課班級 四年制3年級 B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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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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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關聯
低度
關聯
專業倫理與團隊合作態度。
自主學習與終身學習態度。
產業趨勢與國際視野洞察能力。
經營企劃與流程設計能力。
業務開拓能力。
經營診斷與顧問能力。
創意與創新規劃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精熟商事法之知識及本質,對於公司治理及完成本課程而言是必要的。課程討論涵蓋與管理階層特別需要相關之各議題。學生修完本課程,可望具識別公司內外部管理環境中產生之法律問題。

1.建構商事法律環境認知。
2.培養公司組織架構知能。
3.確立公司治理規範概念。
4.養成公司經營法律分析。

Mastering the essence and knowledge of Business Laws is crucial in term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satisfactorily completing this course. The class discussion would cover issues of particular needs to the management level. Hopefully, students could identify critical legal problems arising out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rporate management environment after they leave this class.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公司法總則(一)
第02週:公司法總則(二)
第03週:公司法分則(一)
第04週:公司法分則(二)
第05週:公司法分則(三)
第06週:公司法分則(四)
第07週:公司法分則(五)
第08週:總複習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票據法通則
第11週:票據法:匯票(一)
第12週:票據法:匯票(二)
第13週:票據法:本票
第14週:票據法:支票
第15週:保險法總則
第16週:保險法分則
第17週:總複習
第18週:期未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平時作業及出席:30%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學習態度:1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潘秀菊、劉承愚、蔡淑娟、陳龍昇合著;元照出版社(教科書)

參考資料
書名:商事法概要案例式 作者:陳國義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滄海書局
書名:保險法案例式 作者:陳國義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智勝文化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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