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2148 中文科名 傳播法規
授課教師 賴富山 開課單位 傳播藝術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 B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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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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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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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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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專業理論運用與理解分析媒體之能力。
傳播實務企劃、製作與發展專案之能力。
團隊合作與實踐職業倫理之能力。
國際視野之全方位傳播專業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首先介紹做為國家一切法律根本基礎的憲法,對媒體新聞自由之保障;進而分析新聞自由與各式人權相衝突時,法律如何規定這些權利義務的界限,希望藉由法律概念與相關法律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更認識我國傳播相關法律。

1.能熟悉傳播內容及傳播活動相關的法律規範,認識言論(新聞)自由的理論基礎和應用限制。
2.能運用必要的傳播法規於所從事的相關傳播工作中。
3.能瞭解傳播法規與新聞自由的精神內涵,從事傳播工作免勿觸法網,負起傳播人的社會責任。
4.能廣泛認識我國傳播法律與政策之規範取向。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wo specific areas of media law: 1)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publis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and 2) the limits of a fre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傳播法規課程簡介
第02週:言論自由
第03週:言論自由
第04週:新聞自由
第05週:新聞編輯與法律問題
第06週:隱私權
第07週:個資保護法
第08週:兒少法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誹謗罪
第11週:大眾傳播與著作權法
第12週:政治言論的管制
第13週:廣告言論的界限
第14週:智慧財產權
第15週:黃色新聞(色情暴力的尺度拿捏)
第16週:媒體審判
第17週:台灣媒體亂象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平時作業及出席:40%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1.自編講義(教科書)

參考資料
書名:大眾傳播法 作者:尤英夫 出版年(西元):2008 出版社:新學林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lf3/
E-Mail: lf3@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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