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數 |
3
|
修課時數 |
3
|
開課班級 |
四年制3年級 B班
|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 | 高度關聯 | 中高關聯 | 中度關聯 | 中低關聯 | 低度關聯 |
行銷專業實戰能力。 |
|
|
✔
|
|
|
流通連鎖專業實戰能力。 |
|
|
✔
|
|
|
職場所需資訊能力。 |
|
|
|
|
✔
|
良好企業倫理、工作態度與團隊合作能力。 |
|
|
✔
|
|
|
問題解決、終身學習與創新能力。 |
|
|
✔
|
|
|
職場所需語文能力。 |
|
|
✔
|
|
|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
本課程教學內容係希望採深入淺出方式,引導同學認識民法一般觀念,同時搭配教學中之實務應用個案,並藉由個案問題來學以致用,以期能達法學意識之教學目標。 1.掌握企業營運與交易相關法規。2.持續學習3.問題解決This course will try to help students to build basic knowledge in civil law by way of case studying and practicing .
|
每週授課主題 |
第01週:民法概說、民法總則(一):法例、權利主體第02週:民法總則(二):權利客體、法律行為、代理制度、消滅時效第03週:債編總論(一):債的發生第04週:債編總論(二):債的標的、債的效力第05週:債編總論(三):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第06週:債編各論(一):概論、買賣、贈與第07週:債編各論(二):租賃、借貸、委任、承攬第08週:債編各論(三):旅遊、合會、保證第09週:期中考第10週:物權(一):物權通則、所有權第11週:物權(二):用益物權、抵押權、質權、占有第12週:親屬(一):身分法的基本概念、親屬關係第13週:親屬(二):監護、扶養、家、親屬會議第14週:親屬(三):離婚、父母子女、收養、扶養第15週:繼承(一):繼承概論、遺產的繼承人、繼承權喪失與繼承回復請求權、繼承的標的第16週:繼承(三):遺囑、遺贈、特留分第17週:期末考第18週:
|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
主要教材 |
2.民法概要,陳聰富,元照出版有限公司(教科書)
|
參考資料 |
書名:民法概要 作者:李後政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永然文化書名:債法總論 作者:李淑明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書名:債法各論 作者:李淑明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書名:民法概要 作者:鄭冠宇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承法數位文化有限公司書名:民法概要 作者:王澤鑑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三民書局
|
教師資料 |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
E-Mail: wdklawyer@gmail.com
Office Hour:
分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