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1267 中文科名 民法概論
授課教師 許富雄 開課單位 會計系
學分數 3 修課時數 3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1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關聯
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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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關聯
低度
關聯
會計及審計之專業資訊處理、彙整與分析能力。
會計及稅務相關法規之遵循、判斷與規劃能力。
企業流程規劃、分析與操作能力。
實務所需技能與電腦操作能力。
團隊合作、溝通與協調能力。
職業道德認知與終身學習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教學內容係希望採深入淺出方式,引導同學認識民法一般觀念,同時搭配教學中之實務應用個案,並藉由個案問題來學以致用,以期能達法學意識之教學目標。

1.使學生了解民法之基本條文
2.能具備民法之應用
3.能具備守法之專業態度

This course will try to help students to build basic knowledge in civil law by way of case studying and practicing .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課程介紹
第02週:民事法之法源,介紹民事事件中得為其依據之規則有哪些?
第03週:法律行為之一般構成要件之一,含主體人、客體物、意思表示
第04週:法律行為之一般生效要件之一,含人之行為能力
第05週:法律行為之一般生效要件之二,含意思表示之健全與瑕疵、標的之合法確定可能
第06週:期日期間消滅時效之介紹
第07週:無效、撤銷、與自力救濟
第08週:債之發生之一,含契約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債之發生之二,含無因管理及侵權行為
第11週:債之發生之三,含代理
第12週:債之清償與轉讓
第13週:各種之債之介紹
第14週:物權法,所有權之介紹
第15週:物權法,擔保物權之介紹
第16週:親屬法之介紹
第17週:繼承法之介紹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2.新修民法教程,蔡輝龍,華立,2010/2(教科書)

參考資料
本課程無參考資料!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
E-Mail: bausir123456@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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