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3002 中文科名 民法概要
授課教師 何崇民 開課單位 財務金融系
學分數 2 修課時數 2 開課班級 四年制1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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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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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關聯
低度
關聯
應用財金專業知識與技能能力。
財金資訊與電腦操作能力。
實踐倫理道德與終身學習能力。
獨立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
協調合作與溝通表達能力。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民法不僅攸關我們日常生活的法律效力,突顯個人在世界上的種種法律關係和作用,從出生到死亡均有民法的適用性。如買賣、租屋、旅遊、結婚、車禍、收養、和解…,作為現代人應學習民法以掌握人是法律行為主體性的意義和內涵。

1.了解法律行為的主體、客體和意思關聯
2.了解債權的概念和契約類型
3.認識所有權等動產不動產之物權特性
4.認識婚姻和夫妻有關制度
5.了解遺產繼承和遺囑相關概念

This is a basic and required course, through which students may have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our Civil Code and private law system.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enhance students’ methodology of legal analysis, especially by emphasizing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and various categories of contracts. One purpose of this course design is for students’ future advanced studying of business law and other financial law courses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民法體系之介紹
第02週:法律所規範的人-自然人、法人
第03週: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
第04週:期間、時效與除斥期間
第05週:交通問題怎麼處理-侵權行為之介紹
第06週:幫忙救火可否請領報酬?-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
第07週:給付不能、給付遲延、給付不完全
第08週:買賣契約之爭議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租賃糾紛
第11週:勞務契約常見問題
第12週:物權總論
第13週:土地與建物常見糾紛(上)-所有權與抵押權
第14週:土地與建物常見糾紛(下)-所有權與抵押權
第15週:其他物權簡介
第16週:婚姻面面觀
第17週:繼承與扶養事宜
第18週:期末考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學習態度:25%
平時作業及出席:15%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會計師、公務人員高考一級、二級或乙等特考、三等特考、高員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
■公務人員普考或丙等特考、四等特考、五等特考、員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
■公務人員初等、五等特考、佐級、士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

主要教材
2.民法要義、鄒建中著(教科書)
3.上課內容PPT(iLMS數位學習系統)
4.民法法規內容(iLMS數位學習系統)

參考資料
書名:民法要義 作者:鄒建中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一品文化出版社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suyangtw/
E-Mail: suyangtw@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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