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當期課號 1536 中文科名 營建法學緒論
授課教師 伍勝民 開課單位 營建工程系
學分數 3 修課時數 3 開課班級 日間部四年制2年級 A班
修習別 專業必修
類別 一般課程

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高度
關聯
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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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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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
關聯
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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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知識、科學或數學運用能力。
實驗設計、執行、分析及解釋數據能力。
營建工程實務操作及工具應用能力。
營建工程構件設計或流程規劃能力。
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問題之發掘、分析及處理能力。
營建工程技術與時事議題之終生學習能力。
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認知。

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本課程綜合法學緒論、立法學及行政法三大領域,從營建觀點出發,在理論闡述及實務演練交叉印證下,對於營建系學生而言,可經由本課程建立穩固之法規基礎。

1.營建法規概述
2.法律與命令
3.法規的體系
4.法規的分類
5.法規的制定修正與廢止
6.法規的體例與格式
7.法規的實質構成
8.法規的效力
9.法規的適用與解釋

Conditions of contract, Assignment and Sub-Letting, Contract documents Contractor"s employees. Design specifications, material standard, construction standard, Duty of constract, third party insurance. Frustration, settlement of disputes-arbitrations.

每週授課主題
第01週:營建法規概述
第02週:營建法規概述
第03週:營建法規概述
第04週:法律與命令
第05週:法律與命令
第06週:法律與命令
第07週:法規的體系
第08週:法規的體系
第09週:期中考
第10週:法規的分類
第11週:法規的制定修正與廢止
第12週:法規的制定修正與廢止
第13週:法規的體例與格式
第14週:法規的實質構成
第15週:法規的實質構成
第16週:法規的效力
第17週:法規的效力
第18週:法規的適用與解釋

成績及評量方式
期中考:30%
期末考:30%
平時作業及出席:40%

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本課程無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資料。

主要教材
2.營建法學緒論,尹介華著,三民書局(教科書)

參考資料
書名:月旦小六法 作者: 陳聰富著 出版年(西元): 出版社:元照出版

建議先修課程
本課程無建議先修課程

教師資料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swu/
E-Mail: swu@cyut.edu.tw
Office Hour:
星期二,第5~6節,地點:E-401;
星期五,第7~8節,地點:E-401;
分機: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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