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與系所培養學生核心能力關聯度 | 高度關聯 | 中高關聯 | 中度關聯 | 中低關聯 | 低度關聯 |
應用財金專業知識與技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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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資訊與電腦操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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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倫理道德與終身學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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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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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合作與溝通表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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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培養學生下列知識: |
民法不僅攸關我們日常生活的法律效力,突顯個人在世界上的種種法律關係和作用,從出生到死亡均有民法的適用性。如買賣、租屋、旅遊、結婚、車禍、收養、和解…,作為現代人應學習民法以掌握人是法律行為主體性的意義和內涵。1.了解法律行為的主體、客體和意思關聯2.了解債權的概念和契約類型3.認識所有權等動產不動產之物權特性4.認識婚姻和夫妻有關制度5.了解遺產繼承和遺囑相關概念This is a basic and required course, through which students may have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our Civil Code and private law system.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enhance students’ methodology of legal analysis, especially by emphasizing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and various categories of contracts. One purpose of this course design is for students’ future advanced studying of business law and other financial law cou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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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授課主題 |
第01週:法律與生活第02週:民法總則法例介紹:簽名.數額.民法適用等第03週:權利能力與死亡宣告制度第04週:行為能力與法人簡介第05週:物之分類第06週:意思表示第07週:消滅時效第08週:債之發生:契約 無因管理第09週: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第10週:期中考試第11週:債之標的與損害賠償酌減第12週:債務不履行第13週:債之保全與消滅第14週:各種契約第15週:物權編第16週:結婚.親屬.夫妻財產制第17週:繼承順位與遺囑等第18週: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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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及評量方式 |
期中考:30%期末考:30%平時作業及出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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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國家考試及競賽關係 |
■會計師、公務人員高考一級、二級或乙等特考、三等特考、高員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公務人員普考或丙等特考、四等特考、五等特考、員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公務人員初等、五等特考、佐級、士級,及相當之政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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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材 |
2.民法要義:鄒建中著,一品文化出版,民國100年修訂五版(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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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書名:六法全書(民法條文) 作者:立法院 出版年(西元):2011 出版社:各家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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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料 |
教師網頁:http://www.cyut.edu.tw/~ccchung/
E-Mail: ccchung@cyut.edu.tw
Office Hour:
星期二,第5~6節,地點:T2-903; 星期三,第3~4節,地點:T2-903; 分機:7091、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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