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課號 |
1856 |
Course Number |
1856 |
授課教師 |
曾永玲 |
Instructor |
, |
中文課名 |
工業設計校外實習 |
Course Name |
Internship |
開課單位 |
工業設計系(四日)四A |
Department |
|
修習別 |
必修 |
Required/Elective |
Required |
學分數 |
0 |
Credits |
0 |
課程目標 |
1.學生於暑假前尋妥與設計相關的實習廠商或機構,與設計是否相關得由專題設計指導老師及導師確認。 2.寒暑假期間或學期中的假期時間進行實習,每天並紀錄工作日誌,工作適切否請實習廠商主管進行期中及期末評語,專題設計指導老師及導師並可於學生實習期間進行不定期訪視。 |
Objectives |
Internship |
教材 |
依實習單位 |
Teaching Materials |
depend on training organization |
成績評量方式 |
實習成績計算以實習單位主管考核成績佔七十%,學校輔導老師考核成績佔三十%,共同核計。 |
Grading |
Training results decide by both organization leader 70% and administrative teacher 30%. |
教師網頁 |
|
教學內容 |
1. 實習單位應選擇經政府登記核准,且具有良好制度及信譽,符合學生專長學習之機構作為實習單位。並應取得實習單位產學合作、建教合作或 實習合約書。 2. 學生於校外實習,應參加勞工保險或加辦意外保險。 3. 學生實習時間不得少於30天。實習期間不得影響正常上課時間。 4. 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所需交通費及膳宿費,除實習機構另有約定,由學生自備。 5. 實習課程勤惰之考核視同上課,學生請假需附證明文件,請假或缺勤者,需補足所缺之日數。
6. 學生於實習過程中須定期撰寫工作報告外,並須於施行專業實習之當學期期末撰寫完整之實習心得報告,由輔導老師評閱。 7. 實習成績計算以實習單位主管考核成績佔七十%,學校輔導老師考核成績佔三十%,共同核計。 |
Syllabus |
Intern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