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課號 |
2665 |
Course Number |
2665 |
授課教師 |
江怡錚 |
Instructor |
CHIANG,YI CHENG |
中文課名 |
基本設計(二) |
Course Name |
Basic Design (2) |
開課單位 |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四日)一A |
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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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別 |
必修 |
Required/Elective |
Required |
學分數 |
3 |
Credits |
3 |
課程目標 |
基本設計(二)乃延續基本設計(一)之基本目標,唯在訓練的項目上將著重於立體空間之構成、實質環境的感知、尺度的掌握,以及多樣化設計方法。 |
Objectives |
This course proceeds as the second part of Basic Design. It emphasizes on 3D spatial composition, perception of physical environment, cognition of scale and practicing various design methods. |
教材 |
1.小組操作( Studio ):星期一,第5-8節。分別由各組老師帶領小組進行設計課程,設計題目由各組老師各自擬定。 2.主題講演(Lecture):星期四,第5-8節。由授課老師輪流講授設計相關之各種主題,平均每學期每位老師將負責二週主題講演,除了授課外,亦可安排相關的操作引導學生練習。 |
Teaching Materi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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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量方式 |
本學期之計分比例稍有調整,調整如下: 1.設計總成績:佔總成績之90%,設計總成績由各設計單元之單元成績平均而得,其中各單元成績包含以下三項成績: (1)平時成績:包括設計內涵與品質、出席參與狀況、及各組老師自行規定之評量項目等之總和成績,佔單元成績之55%。由各組之負責老師評分。 (2)總評成績:佔單元成績之40%,其中本組老師給予之成績佔50%,它組老師給予之成績取平均值後佔50%。 (3)正圖繳交情況:佔單元成績之5%,各組規定應完成之作品項目均如期繳交者,給予滿分,否則斟酌扣分,扣分標準另訂,由協調老師負責評分。 2.講演習作成績:佔總成績之10%,包括以下二部分: (1)講演習作:由講演老師各自評量學生習作給予分數,所有講演老師分數之平均即為講演習作成績。 (2)學期作業:本項成績包括學生於學期開始必須繳交之寒假作業,以及期末學生須將本學期之設計整理為簡單的作品集(A3),二者作業成績之平均即為學期作業成績。 |
Gr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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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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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
一、課程介紹 本課程之宗旨在於讓學生從實際的操作體驗中認識設計、熟悉設計,以奠定學生學習「環境規劃與設計」的基礎。上學期的基本設計課程目標主要在於訓練學生初步的造型能力、思考的能力、與關懷的能力(如下第三部份),下學期的課程仍以此三面向為主要教學目標,但將逐漸增加環境涵構(自然、人文環境)與空間內涵(使用、活動、空間質性、空間序列、空間組織)的課題,透過這些課題的接觸與討論,引導學生逐漸接近環境規劃與設計的領域。
二、授課教師 王韡儒、余佩瑛、杜信宗、湯幸芬、張示霖、劉哲揚、江怡錚(協調老師)
三、課程目標 1.造型的能力:培養學生空間造型之能力,並引導其對空間內涵(使用活動、空間質性、空間序列、空間組織)之思考與設計。 2.思考的能力:從設計過程中培養學生詮釋主題與概念的能力,強化主題之形象詮釋的設計邏輯。 3.關懷的能力:從環境的體驗、觀察與分析中,培養學生閱讀、判斷與形成觀點的能力,加強設計之涵構關係。 |
Syllab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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